关于对罪犯宋恩荣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罪犯宋恩荣因犯销售假药罪,于2021年9月1日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盖州市公安局在执行逮捕过程中发现宋恩荣患病长年卧床,无法送押执行,建议我院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本院经初查后认为,宋恩荣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受理条件,现将对罪犯宋恩荣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盖州市人民法院
二Ο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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