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上来,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迅速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并结合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于7月26日与盖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红花峪村签署了《共建“无讼”乡村(社区)备忘录》,力图共同打造“无讼”乡村。
《备忘录》指出,在红花峪村委会设立调解点,村委会对发生在红花峪村的矛盾纠纷,可根据需要邀请东城人民法庭派出法官或调解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调处,盖州法院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签约过程中,东城法庭与红花峪村委会就“无讼村居”共建工作,如宣传引导、调解培训机制、诉调对接、巡回审判、推进司法便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无讼村居”共建工作,是东城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打造无讼乡村旨在通过为村居引入法院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以多种力量参与调解的方式在源头上化解村居矛盾纠纷,推动村居各群体进一步和谐共进、共融发展。
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深入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接下来,东城法庭仍将积极追求和探索以科学方法促进和谐,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