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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焦德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关于对焦德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15:05:16 打印 字号: | |

关于对罪犯焦德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4)辽0881刑更6号


罪犯焦德胜犯交通肇事罪,本院于2024年3月21日作出(2024)辽0881刑初9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焦德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该判决生效后,焦德胜因患病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本院经初查后认为,罪犯焦德胜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该罪犯焦德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人: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庭

联系方式:0417-7682168

                             

 

 盖州市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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