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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10 14:20:55 打印 字号: | |


根据营口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9日,营口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吕永梅主持召开与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焦仲明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吕永梅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焦仲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马维佼、朱海平,联络员李木子,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盖州市人民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及执行局全体在编干警列席会议。




吕永梅强调,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门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明确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开展对盖州市人民法院巡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履行职能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层级各领域,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吕永梅指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围绕“四个聚焦一个紧盯”开展巡察监督,同时开展法院“执行难”问题专项巡察,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吕永梅强调,营口市委决定对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焦仲明表示,院党组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诚恳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齐心协力把这次巡察工作完成好。全体干警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坚决服从巡察安排,认真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及时准确提供各项材料,让巡察组为我们的工作和作风“把把脉”、“看看病”,切实做到把盖州法院工作的真实面貌展示给巡察组。要聚焦问题,强化措施,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营口市委巡察组将在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3个月左右。信访联系电话为18640718697,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邮政信箱: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汇英街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电子邮箱:ykswxcsz@163.com。同时,在盖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门前设置意见箱,也可在意见箱旁扫码,在“二维码”平台进行相关情况的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6月2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盖州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盖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