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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一庭|跑出诉源治理新速度 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
作者:王贺  发布时间:2023-12-11 09:27:16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在新时代背景下,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依托“四所一庭”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不断促进“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诉源治理工作中,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8日下午,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受东城办事处司法所邀请,参与处理一起纠纷,在东城辖区有一家棉纺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向个体户提供棉花,2023年初,一个体户向厂家赊购一批棉花,2023年9月,该个体户打算将店外兑,将已卖出的棉花回款偿还给厂家,尚欠部分货款。由于双方合作十余年,感情基础非常好,该个体户打算将未卖出棉花退给厂家。但由于市场行情波动,棉花降价幅度较大,双方因退货价差产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

调解情况


      东城办事处启动了“四所一庭”联动机制,邀请相关法律工作者、本辖区东城法庭、派出所共同到东城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中,经双方当事人陈述事情的经过后,东城法庭负责人王国栋从市场交易习惯,到矛盾纠纷的法律关系,再到类似案件在法律上的判定结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规劝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和谐的化解了此纠纷。当大家走出司法所时已是晚上7点多钟,当事人双方非常感谢参与调解的人员,发自内心的说了句“你们也真不容易”。


    下一步,东城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院”为目标,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




 
责任编辑:盖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