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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庭:如我在诉,司法为民
作者:姜沫彤  发布时间:2023-09-15 10:25:24 打印 字号: | |

北海法庭一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4号文件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精神”,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每个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都先行进行调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近日,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北海法庭,将一面印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送给北海法庭,向北海法庭的法官及特邀调解员表达感谢和敬意。


让我们一起看看咋回事





基本案情

 本案中,刘甲、刘乙、刘丙、刘丁、刘戊、刘己系兄弟姐妹,刘甲因病去世,清理刘甲遗物时,发现A银行银行卡一张、B银行存折一本,存款共计9946.26元。


刘甲去世时,已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刘乙、刘丙、刘丁、刘戊、刘己五人作为刘甲的兄弟姐妹,系第二顺位继承人,刘丙、刘丁、刘戊、刘己四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笔存款。刘乙到村委会、公证处、银行多次申请办理继承该笔存款,但因刘乙未取得继承公证书且该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而无法办理取款业务。


为确定该存款的继承权,刘某等诉至北海法庭。



该案起诉到法庭后,法庭当即委托驻庭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指导下,当事人补齐了案件所需的全部证据材料。


随后,调解员立即组织所有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凭借法庭及时出具的调解书,当事人顺利到银行办理了取款业务




当事人

“北海法庭的工作效率太高了,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告诉我怎么补齐材料,帮我调解、联系银行,是真的在帮我解决问题,我真的非常感谢。”




该案中,北海法庭不仅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诉累,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为当事人高效、便捷解决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基层稳,天下安。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桥头堡”。北海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精神”,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探索诉源治理的新路径,进一步提升北海法庭的服务水平,打造“聚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盖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