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诉无讼,
自古以来就是人民群众内心朴实美好的愿望。
如何回应人民之盼?
万福法庭以“无讼乡村”建设为答卷,
整合基层力量,助力乡村治理。
为进一步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指示精神,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近日,万福人民法庭分别与辖区内万福镇苇塘村、什字街镇于屯村、矿洞沟镇八家子村签订了“无讼村”共建协议。
“法庭与村委会约定在该村发生的纠纷或可能发生的纠纷,通过法官提前介入,以“法官+人民调解员+村委会+村民代表”的方式,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信息,精准把握村里各类矛盾纠纷动向,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实现纠纷不出村。”
签约仪式上,针对村书记、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们对“无讼乡村”的不解,万福人民法庭何文辉庭长就协议内容耐心宣读解释并介绍“无讼乡村”的流程和好处,一一打开大家的心结,打消大家顾虑,全部同意开展“无讼社区”建设。
▲签约现场
协议签订后,在座代表对法庭的认真负责态度纷纷表示赞许。
“我们将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发挥部门职能,相互配合协助,推动共建工作走深走实。”
“这是好事,期望法庭可以妥善处理好群众之间的纠纷,给大家一个和谐的乡村环境。”
“无讼乡村”创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加快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路径和举措。万福法庭将携手各共建单位从实际出发,积极化解纠纷,力争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