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3日,盖州市人民法院、盖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进诉源治理、协同矛盾化解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并在营口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努力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本次会议由盖州法院副院长李素秋主持,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洪波及相关工作人员、法院立案庭及各法庭相关干警参加会议。
李素秋副院长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实质解纷功能,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各个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分调裁审”配套体系,全面加强诉前联调和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的业务培训,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再往前延伸,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
会上,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洪波介绍了本地区人民调解开展情况、人员配备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表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及时有效互补的好机制,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契机,实现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平安盖州法治盖州贡献司法力量。
会上,盖州市人民法院、盖州市司法局达成共识。
01
要定期召开包括司法局、法院、调解员参加的会议,定期通报协同调解落实情况,加强工作交流与互动,协调解决诉前调解、诉源治理、司法确认等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处置措施。
02
盖州法院和司法局将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履行主管单位监管职责,保障经费落实到位,推进激励保障机制完善。
03
双方共享资源,优化流程,互帮互助,提高工作质效,规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档案管理。同时,盖州法院、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同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下一步,盖州法院将加大与司法局的联动力度,努力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水平,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立足法院职能,不断开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盖州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