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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执行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张乔乔  发布时间:2023-07-10 15:59:40 打印 字号: | |

为不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盖州法院在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坚持主动服务、优先执行,及时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


7月3日,盖州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涉案8年,标的额高达577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汇通银行送来锦旗,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该案中,被执行人杜某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汇通银行贷款,后因未按约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银行诉求,但被执行人杜某迟迟未履行,银行申请强制倒房。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腾退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腾退公告张贴时,发现房屋被一装修公司占用,迟迟不予腾房。

6月28日,受焦仲明院长指派,张乔乔法官传唤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张法官引导其主动认识拒不执行面临的利弊得失,让其真切感受到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占用房屋者也同意退出房屋。

6月30日,执行干警按照规定方案到达现场,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行执行现场。执行主管副院长于洪涛院长亲自莅临,监督工作人员及申请执行人一同对房屋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拍照留证,并组织人员将物品搬至占用人的临时房屋保管。历时六个小时多的努力,最终将占用房屋人的物品退完毕,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涉案8年,房屋面积 838.24 平方米,标的 5776214 元的借款合同案件成功执结。


今后,盖州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对涉企案件采取“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扣划、第一时间发放、第一时间解除查控”等措施,以有力的执行举措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