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向深入,更好的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确保“三个不用找关系”工作落实落地,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辽高法[2022]59号)有关要求,4月17日起,盖州法院贯彻落实《盖州法院青年干警导诉工作实施方案》,开启青年干警导诉工作,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青年干警着制服上岗,文明接待,全程引导,热情服务。
13日下午,盖州法院召开青年导诉员培训班。三级调研员董恩志同志就青年干警导诉工作的目标、纪律等方面做了重点强调,鼓励青年干警自觉把思想统一到青年干警导诉工作上来,奋力书写盖州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
立案庭法官冯丰、法官助理王亚男分别从形象、礼仪、口才、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青年干警的法言法语运用能力,增强了对诉讼服务中心各项硬件设施的实际操作能力,强化了对各类当事人释法析理的工作能力,又优化了司法资源在立案环节的最佳配置。
小小导诉台,发挥大成效。导诉台岗轮值制度实行首日,已为60多名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后,盖州法院将不断完善导诉岗轮值制度,以“一次办好”为目标、“一次办结”为导向,不断提升群众诉讼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小小导诉台成为群众诉讼的“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