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什么是诉前调解?
A
诉前调解是指立案前的调解。在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起诉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收下当事人的立案材料,出具“诉前调”号,将纠纷案件分配给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Q
什么案件适用诉前调解?
A
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保险、婚姻家庭、继承、金融借款、劳务合同、物业服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财产损害赔偿、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
Q
诉前调解有什么特点?
A
省心: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调解
省时:即刻调解,30日调解期限,比诉讼程序节省大量时间。
省钱:诉前调解撤诉结案,不收取受理费;调解成功后,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减半收取受理费。
Q
诉前调解案件是否具有执行力?
A
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司法确认书或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Q
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如何处理?
A
终止调解,接受委派的调解员出具结案报告,将案件材料移交诉讼服务中心或法庭立案庭。由立案人员登记立案,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案件转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