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摘要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职工上班期间返家哺乳、哺乳结束后返回单位工作,往返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上下班途中”,在此过程中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上海欧帛服饰有限公司
诉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决定案
原告:上海欧帛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裁判摘要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职工上班期间返家哺乳、哺乳结束后返回单位工作,往返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上下班途中”,在此过程中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上海欧帛服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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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决定案
原告:上海欧帛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