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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北区法院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
6名被告人向117人非法吸收资金968万元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22-09-22 08:56: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养老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王某等6被告人一年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间,某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准许的情况下,通过开会宣讲、邀约到店等公开宣传的形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先后通过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向大量不特定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王某等6被告人在该公司任业务员及主管期间共向117人非法吸收资金96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6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某等6被告人的犯罪对象中有大量老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其构成自首、属于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具备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宽处理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