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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便民高效促和谐
作者:冯丰  发布时间:2022-06-20 16:03:06 打印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盖州市人民法院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鉴“枫桥经验”,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22年6月12日,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3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相关材料,这3起案件的被告均为沈阳某建筑公司,经综合评判后立案庭将该案分派给我院诉前调解室的特约调解员王冰礁。王冰礁在认真翻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后,初步确定了调解思路和方向。经过调解员与原、被告的多次沟通,双方了解到诉前调解可以加快案件进程,及时化解纠纷后,纷纷表示想要在诉前化解矛盾的意愿。6月17日调解当天,由于被告在外地,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并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模式进行“隔空”调解,被告最终表示同意在6月末支付工资,该3起案件均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我院速裁法官当即制作完成3份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法院快捷、高效的“一站式”诉前调解服务竖起大拇指。

      下一步,盖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职能定位,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我院及基层法庭现均已设立诉前调解室,聘请了19名基层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并定期由法官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力争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今后我们也将持续加大开展诉前调解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更贴心、更精准的解纷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