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时值国庆佳节前夕,20位农民工将一面上书“突瓶颈执结陈年积案,破万难安一方百姓民心”的锦旗及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送到了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周明礼庭长手中,以表达对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谢意。
据了解,该案执行依据生效已达10余年,涉及22位农民工劳动报酬,标的近百万,该案的复杂程度及被执行人法人规避执行的手段前所未有。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已经停产、歇业10余年,该公司的土地、房屋和机器设备等,已被营口中院于2009年6月10日确权归另案申请人所有,被执行人再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然而,十年时间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多次深入细致调查研判,往返于工商、不动产、车管所、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近日,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周明礼法官及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付某某转移了公司财产。该法官立即向申请人释法明理,依法追加付某某、宋某某等为被执行人,最终将拖欠20位农民工(其中执行依据中的两名权利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10余年的劳动报酬全部执行到位。
“特别感谢贵院领导重视,加强了办案力量。执行庭长周明礼法官亲自带队亲力亲为,排除一切干扰,广泛深入调查取证,确定了正确的执行方向,终于将沉封十余年的特别疑难案件依法正本清源,强制执行圆满结案。”这是20位农民工在感谢信中的一番话。这不仅仅传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更是司法人员发挥执行职能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今后,盖州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