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盖州市团山办事处将一封感谢信送到盖州市人民法院,感谢盖州市人民法院为他们选派了一位工作踏实认真、为人作风正派、心里装着群众的优秀第一书记。
2018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及省、市委部署要求,盖州市人民法院按照《盖州市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选派王浩臣同志任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驻郑屯村第一书记。为了充分发挥选派干部的作用,我院把政治过硬放在第一位,积极教育和引导选派干部认识驻村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并形成驻村工作“月报告”制度,让选派干部定期到我院政治部沟通交流选派工作。经过三年的选派工作,王浩臣同志秉持踏实、正派的工作作风,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全身心投身到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中,积极贯通联系党群关系的最后一公里,为该村的乡村振兴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收到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
关注扶贫、脱贫。王浩臣同志经常到贫困户家走访,特别是到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慰问,帮助贫困户研究分析脱贫对策,鼓励贫困家庭振奋推动勤劳脱贫;严格贯彻各项扶贫政策,协助贫困人员发展五小产业,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王浩臣同志牵头协调基础设施的完善,方便居民生产生活。三年来,郑屯村新修太阳能路灯50余盏,实现本村主干路亮化工作;兴建800平村级文化广场一座、安装健身器材及儿童娱乐设施10余架,保证辖区群众日常生活休闲需要;安装村无线调频广播,实现郑屯村联络全覆盖;翻新、修缮村部,完善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新修石郑线村级公路和惠郑线乡级公路,完成村内水泥路面硬化近6公里;定期组织村民配合相关医院开展免费体检、义务就诊工作。
发挥专长,建设稳定乡村。三年来,王浩臣同志充分发挥法院工作优势,积极联系盖州市人民法院在郑屯村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更多的村民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创新运用法律专长,树立村规民约,建立良好的风序良俗,对一些小的矛盾纠纷,做到先调解,再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
他还能以身作则。虽然郑屯村设护林员等救灾应急人员,但在重要节假日,王浩臣同志都是亲自带班值岗,严格按照本村制定的救灾应急预案落实救灾行动,在护林防火和汛期防汛工作中,从不退缩,严格落实相关责任。
在郑屯村,王浩臣同志驻村工作反响极好,深受群众的信任和好评,连年在驻村工作考核中被批评定优秀等级;2021年1月22日,经郑屯村党员大会选举、组织部门考核审查,同意王浩臣“跨职”交流,担任郑屯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驻村第一书记;2021年7月,恰逢建党百年之际,王浩臣同志荣获2021年营口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及2021年盖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乡村振兴路上,有你有我;农民幸福生活画卷,我们共同织就!盖州市人民法院肩负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更要充分发挥“一人驻村,全员帮村”的良好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细的要求,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