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盖州市人民法院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接受举报监督。
一、整治目标
聚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干警违规参股借贷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等问题,以及自查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整治,努力实现法院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二、完成时限
2021年6月15日前
三、整治内容
1.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不如实记录报告。法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个别法院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等特殊关系人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
2.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法院干警利用审判(执行)权力和影响力,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干警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法院干警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审判执行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其所在法院违规代理案件或隐名代理案件。
3.重点整治干警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法院干警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股借贷提供帮助;在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从事参股借贷所产生的案件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4.重点整治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不认真履职,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对罪犯病情鉴定等相关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对适用条件把握不准,与司法监狱人员、罪犯亲属等串通,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出谋划策;受人请托,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请托说情,在暂予监外执行上为犯罪分子谋取不正当利益。
5.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问题
违反办案纪律,诉前调解期限届满不及时立案;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规定,让当事人反复补正材料拖延立案;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担当意识不足,拖延审理,不敢裁判,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不严格依法行使裁判权,滥用自由裁量权,没有做到罪责刑相一致。
6.重点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违反回避相关规定,法院离任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法院离任人员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或违规牵线搭桥,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违规充当司法掮客。
7.重点整治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结合贯彻执行《营口市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活动工作方案》,把解决涉法涉信访矛盾与改进执法司法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有机结合,对2018年以来未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和查处问题。
8.重点整治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
对2018年以来涉企业案件开展自查,通过开展刑事立案专项清查、监督虚假诉讼案件、执行款及诉讼费返退情况专项清查活动,发现和查处问题。
9.重点整治工作纪律作风、审判纪律作风、廉洁纪律作风不严突出问题。
依据政治部明察暗访情况和近年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依托政治部的信息资源,发现和查处问题。
举报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受理电话:0417-7682133
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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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5200
盖州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