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疫情期间,盖州法院执行局工作这样开展!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0-02-15 10:43:44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指导下,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党组书记、院长夏克超同志亲自部署执行工作,分管院长陈光同志、执行局局长李兆忱同志在特殊时期本着防疫执行两不误的原则,亲自指导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社会责任和工作责任的担当。

    一是严把防疫关口,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值班工作。执行局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每日安排一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值班,专门接听当事人来电、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宣传疫情防控、并帮助当事人与办案团队联系。执行指挥平台设专人管理,负责接收每天上传下达、各种督办。严格要求执行干警,禁止参与或组织各种聚餐活动,严禁执行干警编造和转发不实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强化智能执行,充分利用辽宁移动微法院平台办理公务。假期结束后,很多当事人来电咨询何时可以立案、案件执行情况、当事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等问题。有鉴于此,执行局积极举措,通过各种智能平台,多样化立案。执行局全体干警也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向社会宣传可以网上申请立案。截止到2月12日我院已经收到4件立案申请,其中2起已经立案,并进入网络查控,正在追踪阶段,另外2件因材料不符合规定,向当事人释明后予以退回。我院执行局充分利用辽宁智慧法院办公平台办理公务,现已在该平台上组建了执行局的微协同。

    三是用好用足线上执行措施,开展多元化办理案件并及时整理卷宗。执行局要求每天值班的同志将自己的案件无一遗漏地进行网上查控,并及时跟踪。截止2月12日,已执结2件案件。对节日期间拍卖成交的案件及时办理成交确认书、下发裁定、办理结案,截至2月12日,已有3件拍卖后成交案件,1件以物抵债案件,均办理完毕。及时整理卷宗,目前已经整理70余件卷宗,待扫描完成后即可归档。诉前调解不止步,及时化解当事人纷争,2月14日,调解成功张某申请执行盖州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经协商确定一致并达成和解协议。

    下一步执行局拟与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联系,组织建立盖州市人民法院拍卖专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拍卖财产成交率,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盖州法院执行局承诺,疫情当前,我们将坚守阵地,努力奋战,坚决扛起责任,继续加大防疫力度,进一步强化网上执行措施,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力争多结案、结好案、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责任编辑:孙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