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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第一天 —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侧记
作者:张庆利  发布时间:2020-02-21 10:20:01 打印 字号: | |

    2月20日,我院按照“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五号)”命令要求,迎来了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第一天。

    为做好“复工”后的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克超于2月19日在“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五号)”下达后,立即召集院班子、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对恢复工作后做好疫情解除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正常开展审判和执行等法院全面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复工”第一天。全院各部门按照院里通知要求,井然有序地做好各自的工作。院办公室按照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继续提前做好院内活动场所的消毒喷洒工作。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集中出入通道,做好人员的体温测量、签名登记等联防联控工作。院诉讼服务中心召开半小时的庭务会,对近期工作做了安排调度。当日,诉讼服务大厅网上“录入”立案60余件,通知并指导20余起案件当事人通过法院二维码缴纳诉讼费,电话接访两起案件当事人,接听咨询电话五个,指导当事人网上调解一起。刑事庭对李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制定了“三同步”工作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做出应对预案。并对一起河南省某某县崔某某所在单位送达刑事判决书。民事审判部门,民一庭通过互联网分别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东城人民法庭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智慧庭审网上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并当庭宣判。还通过微信小程序辽宁微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调解。并利用电子送达方式对新收案件送达16件。院执行局研究出台执行新方法,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执行局所有员额法官名单及联系电话,确保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当事人及时提供失联被执行人或其他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还整理、装订执行卷宗50余册。行政审监庭对未开庭的案件联系当事人确定网上庭审时间,电话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基本上达成协议,对已审结的10册案件卷宗订卷归档,审查执行异议案件三件。

    疫情压抑不住人们对春天的渴望!盖州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正满怀信心,用抗击疫情激发出的全部热情、干劲,全力投入到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中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孙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