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妇联维权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有机融合,深入建立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非诉调解机制,及时、高效、多元地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月3日,盖州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召开联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克超,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宜玲,副主席宫玺,副院长刘钢、于洪涛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市法院与市妇联就围绕建立完善妇女儿童诉讼保障机制、婚姻家庭调解室、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非诉调解机制、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
会前,市妇联参观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集控中心、家事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对市法院创建智慧法院有了新的认识,感悟到了法院审判的公正氛围。盖州市人民法院与妇联签署了《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非诉调解机制的协议》。
通过联席会议,市法院与市妇联达成共识,要加强部门横向联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结合盖州实际,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多元调解机制,拓宽妇女儿童维权途径,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不断创新,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更为权威、便捷的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服务,为推进法治盖州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