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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夫妇无人养 法官调解一家亲

作者:赵爽  发布时间:2013-08-14 14:18:35 打印 字号: | |
  • 盖州市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在当地村委会开庭
  • 当事人对当庭法官表示感谢
  • 当事人正在履行义务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人辛辛苦苦把几个子女养大,如今年事已高,生活不便,几个子女却像踢皮球一样把老人踢来踢去,谁都不愿在身边照顾,两位老人无奈之下把七子女告上法庭。    

    2013年8月5日,万福法庭受理了原告两位八旬夫妇诉被告四子三女赡养纠纷一案。立案后,庭长审批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于次日向被告送达了小额诉讼相关法律文书,定于8月13日开庭审理。    

    二原告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有困难。考虑到该地区交通不便,法庭决定去二原告所在的卧龙泉镇独甸村开展巡回庭审。    

    8月13日上午9时,该庭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到达独甸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二原告因自己年事高、多病,要求与四儿子夫妇共同生活,其他三个儿子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7000元,三个女儿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2000元。大儿子称自己当年一点也没有分得老人财产不同意承担赡养费;二儿子称自己家庭困难无法承担赡养费;三儿子称自己长年在外打工没有能力照顾老人;四儿子称自己妻子身体不好,老人不能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同意轮流赡养老人;三个女儿均尊重老人意见。两位老人坚持与四儿子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承担赡养费。该案事实清楚,案情明了,半小时后庭审结束。    

    庭审虽已结束,但事情没有解决。庭后,该庭庭长、承办法官和两位独甸村村干部分别耐心地劝说子女们,千方百计地帮忙想办法解决此事,该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树之以诚,讲国法、说民情,但七被告各说各的理,为一些过往的家务事争执不休,情绪都非常激动,两个儿子提出谁都不愿长期照顾就每户一个月轮流照顾,但此方案老人坚决不接受。考虑到七子女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和两位老人内心想与四儿子生活,觉得轮流照顾也不是一个稳妥的办法,近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未果后,承办法官宣布复庭,复庭后,庭长及承办法官又一次苦口婆心地劝说,在法官们的劝说下四儿子有所动容,而后判决二原告与四儿子共同生活,其他三个儿子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7000元,三个女儿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2400元,当即履行,并告知此案试用小额诉讼程序,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宣判后,七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并当即履行自己的义务。七子女对法官们的耐心、细致、负责地工作态度表示尊敬,对村干部参与认真调解表示感谢,两位老人在七子女的搀扶下面带满意地回到家中。此案的圆满解决给当地人上了生动的一课,令在场的人无不为法官们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竖起大拇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