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嘉琪主持了会议。
会上,深入细致地学习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所作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辽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讲话,与会同志结合盖州法院工作实际,结合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盖州市发展大局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查找本院在司法公信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嘉琪院长对如何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加强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她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一个现实的紧迫任务和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二要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指导。要把司法公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精心安排,切实把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司法公信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加强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树立盖州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加快我院内网网站的建设,加强法院内部信息的宣传公开工作,审判执行案件形成的法律文书实行全面公开,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审判执行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司法”。要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积极作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力开展正面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树立我院公正、为民、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
院党组决定由各分管院长召开专门工作会议,传达部署本次会议精神,对司法公信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布署。